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已通过毕业审核,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因工作、学习等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该证明效果等同毕业证书。如需办理必须按下列须知进行:

一、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并盖章;

  ②当地自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或学历证明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和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办理040106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的考生还需提供其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单扫描件)。

二、受理时间

  办理学历证明受理时间具体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时间段,上半年:6月20日以后,下半年:12月20日以后,超过受理时间提交资料的考生将顺延到下次毕业申请结束后再办理 ,请各考生注意。(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6月15一20日;下半年12月10一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