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考生按照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学业、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军队)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2、 自学考试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有什么不同?    

答: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参加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取得进入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全部课程合格者、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3、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凡在本省境内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信仰、职业、身体健康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报名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管理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等),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报考本科专业的,必须在毕业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  

4、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开考四次,考试时间为1月、4月、7月、10月,其中1月和7月为新生预报名时间。自考新生应在报考之初,查看自己所报读的专业可报考哪些课程,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4月和10月主要安排面向社会开考(含既面向社会开考也向独立办班开考)专业的课程和部分独立办班专业的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主要安排公共课(所有旧考生)和独立办班开考的专业课程考试。具体如下:

新生预报名时间:自学考试新生预报名每年四次,1月、4月7月、10月自学考试新生均可以参加预报名,预报名时间分别为11月、1月、5月、7月,具体时间由省考办于报考前公布。

旧生报考时间:1月、4月、7月、10月报考时间分别为11月、1月、5月、7月,具体时间由省考办于报考前公布。

5、 自学考试有哪些学历层次?它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答:自学考试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教育,其中学历教育包括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专科、本科和独立本科段三种类型。  自学考试的专业培养目标参照开设同样专业的一般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来确定,课程考试标准与同层次同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相同课程的要求大致相当。专科专业是以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为主,其课程合格标准和培养目标与高等职业院校或专科院校的要求基本一致。 

6、 什么是独立本科段?如何报考?   

答: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报考独立本科段,在本科毕业时,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并根据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7、 自学考试的专业是如何设置的?

答: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可行性来设置的。目前,我省共开考专业128个,其中专科专业60个,本科专业68个。专业门类涵盖了理、工、农、医、经济、法学、文学、史学、教育学等九个一级学科门类。    

8、 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和独立本科段专业一般有多少门课程?    

答: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一般在12至15门左右,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125学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低于60学分。

9、 自考公共课、基础课以及专业基础课区别

答:公共课是指自学考试中任何专业或部分同类专业的应考者都必须学习的课程。如自学考试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少的课程。 

基础课是指某一专业的应考者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其作用是为应考者掌握专业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发展他们有关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专业基础课是指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它包括专业理论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文学概论”是专业基础课;工民建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有《理论力学》,专业技术基础课有《画法几何及建筑制图》等,它们均是应考者学习专业课程的选修课程,只有先掌握了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

必修课是指某一专业必须学习掌握的课程。此类课程是保证培养专门人才的根本。

选修课指某一专业的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有选择地学习的课程。但这种选择是有限制的。即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选修课只能在《普通逻辑》、《教育学》、《心理学》三门课中选一门。

10、 自考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11、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答: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省考委颁发,主考学校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络上电子注册。      

12、 自学考试文凭的社会认同度怎么样?     

答:自学考试文凭含金量高,得到了国内各行各业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目前,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已经得到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的认可,每年都有很多自考毕业生出国留学。   

13、 什么是主考学校?    

答: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4、自考本科毕业后能得到学士学位吗?    

答:自考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15、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是怎么安排的?    

答:我省自学考试时间安排与全国同步,即在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和十月举行四次考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