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和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对违规处理的决定,如果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的,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诚信报考档案。将影响到下一期自学考试报考,在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2019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展建立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地市,分别为深圳市、清远市。

        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当次考试所在市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地市考办应及时审核本辖区当次考试无故缺考考生提出的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对有正当理由的,应将诚信报考档案中对应的记录予以撤销。

以下为相关资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对违规处理的决定 

        自2019年2月份开始,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2、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

为倡导诚信考试理念,共同构建诚信社会,本人理解并自愿同意接受以下内容:

(1)自愿诚信报考,诚信考试,不无故缺考,不违纪作弊。

(2)知悉并同意省、市关于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相关规定。

(3)如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的,自愿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

(4)当次考试被认定为无故缺考而被记入诚信报考档案后,本人认为有正当理由的,会在当次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当次考试所在地市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不按此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报考科次或考点选择的,由本人愿意承担后果。

3、2019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展建立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地市,分别为深圳市、清远市。